陈冠希避走美国近一个月之后,终于回港发表了措词诚恳的道歉,他的出场用现场记者的话说:俨然国家元首一样,重重保安保护,再加上闪耀不停的镁光灯,无数传媒甚至国际传媒守候在他可能以及传言会去到的地方,路上,楼下….,用轰动全城来形容大概不过份吧?
当然我也是传媒的一部分,我正好直播了他的记者会。他的讲话我一字不漏的听了,现场也请时事评论员梁文道点评了事件对于社会的影响,其中也说到传媒对于事件推波助澜,煽风点火的功效。第二天,陈冠希的脸又占据的所有报纸的头版,陈的话被拿来逐字逐句的解读,他一共说了11次道歉;他说退出香港娱乐圈,可是没说退出全球娱乐圈;陈的双亲异口同声向社会道歉,似乎在博取同情票?陈的反叛任性又是从什么时候养成的…,一切蛛丝马迹都没有遗漏。Well done!
到底是谁错了,媒体人吵得不可开交,陈冠希有没有错?阿娇等一众女星有没有错?还有媒体有没有错?其实谁都没有错,媒体在作自己的工作,对这样的新闻视而不见有违职业道德;陈冠希等有权有私生活,人家虚伪也好,淫乱也好,是人家自己的选择,法律并没有禁止。那么不希望这件事情轻易落幕的到底是谁呢?
这半个多月以来,深切的感受到香港真的陷入全民狂欢,大家兴奋地传看这些照片,激动地品头论足,指手画脚,以及把矛头指向层出不穷的当事人们,整件事成为活生生的一个悬案,可以引发联想,猜测,惊叹的情节太多了,由不得人不去演绎。作为娱乐圈和传媒的消费者们,指责别人或许是一种习惯或者说权利吧,有什么理由去禁止人们评论呢?因此我只能说,在这件事情中,没有犯错误的人, 只有倒霉的人和消费别人倒霉的人。